建立教学质量调查制度是高等教育按需办学的要求,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。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,调查反馈教学质量,系统了解毕业生就业后的政治思想表现、道德水平、业务素质、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,是实事求是地检验学院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。通过跟踪调查分析,可以比较真切地反映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管理、理论和实践教学以及综合素质培养等教育各环节的实际效果,从而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可靠依据,对明确教改方向、改进学院工作都是十分有利的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,根据学院的有关要求,特制定教学质量社会调查制度。
一、教学质量社会调查的组织、管理
成立教学质量调查领导小组,由院长任组长,学工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,成员单位包括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系分管领导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教学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各系应根据学院的整体部署和要求,结合本系实际,成立相应机构,完善相关制度。
二、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领导小组名单:
组 长:刘文洲
副组长: 陈楠
组 员: 袁浩,范亭汝
三、调查的方式
调查主要采取给用人单位填写调查问卷或走访用人单位等方式进行。
四、调查的对象
调查对象为已毕业近五年的学生。
五、调查的时间
调查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次年5月。
六、调查的内容
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: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状况、思想状况、生活及学习状况,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质量的反馈意见以及对我院办学指导思想、人才培养模式、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,各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,各地的人才需求状况,用人单位的人才和设备状况等。
七、调查的要求
1、为使调查结果能如实、准确反映毕业生各方面表现的普遍情况,调查表的回收率必须达到发放问卷数的50%以上。
2、根据调查情况,写份调查分析报告。
八、附则
1、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2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