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,全面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、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,不断实现我院学生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推动学院稳定发展,特制定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辅导员工作例会是督办落实校院党务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经常性交流、讨论和部署党务工作、学生工作,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途径,是辅导员之间相互联系、沟通和协调的专门会议。
二、会议主持人
辅导员工作例会由学院学工副书记主持,全体专职辅导员参加,必要时可邀请学生四大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参加。
三、会议安排
辅导员工作例会般每周召开1次,学院定于每周一上午8:30召开,如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
四、会议内容
1、汇报交流。各位辅导员就学院布置的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,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,本人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、思路措施、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。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辅导员要首先提出个人的意见,与会同志对这些情况和问题,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,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。
2、安排部署。传达校院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,对全院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、中心任务、急办工作进行安排、提出要求,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,责任到人。
3、研讨务虚。主要对各位辅导员提出的学生工作中带倾向性、前瞻性的问题,或就个阶段的重点问 题进行专题研讨,提出对策建议。
4、沟通协调。主要对涉及其它单位或本学院多人的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,明确责任,增进协作,形成合力,或者就各人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。
五、会议要求
1、建立辅导员工作例会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。对辅导员工作例会交办的重点工作,各相关人员要向总支书记、总支副书记及时反馈进展与落实情况,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。
2、严明辅导员工作例会纪律,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必须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
3、辅导员工作例会在辅导员办公室或学院会议室召开,每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,针对各人负责部分认真落实。